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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2月23日至5月23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进行了巡视。2018年7月22日,中央巡视组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承担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这次中央巡视,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的首轮巡视,是继2016年中央巡视后,再次对部党组进行的巡视,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为部党组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部党组衷心拥护、真诚欢迎巡视,并全力以赴配合中央巡视组工作。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要求对症下药、精准深刻、明确具体,部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深刻反思、坚决整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巡视反馈意见后,部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听取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杨晓渡同志在巡视反馈会议上的讲话和刘维佳同志代表中央第十一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意见。通过学习,部党组深刻认识到,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纠正“四风”问题、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和抓手。部党组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时时处处从政治和大局上向核心看齐,自觉从政治站位、政治立场、政治意识上去认识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认真汲取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的深刻教训,坚决抓好本轮巡视整改落实。本轮巡视反馈指出,部党组落实上次巡视整改工作不力的问题比较突出。部党组深刻认识到,巡视是政治巡视,整改就是政治整改。部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从政治高度认识整改、推动整改。在本轮巡视整改中,部党组将这次巡视新发现的问题和上次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统筹研究、一体整改。对具体问题的整改措施逐项进行研究,对提出的每一条整改措施进行把关,确保制定的措施符合整改要求。将巡视整改作为工作交接的重要内容,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同时,部党组明确,集中整改结束后,将加大常态化的检查督导,定期研究调度巡视整改进展,推动巡视整改不折不扣落实。
(三)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政治担当。部党组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巡视反馈意见后,部党组立即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担任组长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王蒙徽同志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亲自主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统筹调度巡视整改工作。每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任务,切实承担整改责任,加强跟踪督办,全力落实整改任务。2018年7月31日,部党组召开部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王蒙徽同志作动员部署,对全面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部党组先后召开13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部党组注重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要求各直属党组织书记严格落实本单位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形成了党组统揽、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四)认真梳理细化巡视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措施。部党组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厘清整改思路。制定了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步骤、任务和要求。将巡视反馈意见逐项细化梳理为具体问题,每个问题都明确了牵头部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2018年8月16日、20日,部党组两次开会研究巡视整改措施,制定了部党组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计划。在制定整改措施过程中,部党组坚持边制定边整改的原则,能够立行立改的要求马上整改、立即见效。为高标准高质量开好部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部党组连续4次召开党组会,研究会议方案和部党组对照检查材料,王蒙徽同志对党组成员的个人发言材料认真提出修改意见、审核把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全程督促指导,会前审阅了会议方案、部党组和党组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并提出具体要求,为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提供了重要指导。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2018年9月14日,部党组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三个摆进去”要到位、任务认领要到位、见人见事见思想要到位的要求,党组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对照检查,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单位按照部党组的要求,也都于9月20日前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以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体现立行立改、彻底整改的坚决态度和实际成效。
(五)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巡视整改不折不扣落实。为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扎实开展,王蒙徽同志亲自督导督查,坚持靠前指挥调度,逐个听取责任单位整改情况汇报,统筹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带头解决重点问题,与分管单位逐项研究,抓好整改落实。对能够立行立改的,立即解决、马上见效;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加快推进、限期见效;对需要持续整改的,持久发力、逐步见效。驻部纪检监察组把强化对部党组落实巡视整改任务监督作为落实自身巡视整改任务的工作重点,加强对部党组及成员和直属机关各单位落实巡视整改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部党组明确要求部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认真督办督查,切实担负起监督协调责任,加强整改工作全过程监督。部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先后召开7次会议,加大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检查调度,紧盯责任单位,强化跟踪调度,逐条对账检查,确保整改任务有效落实。
二、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坚决推动巡视整改落细落实
部党组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对照,细化分解任务,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回音。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存在表面化、碎片化倾向”的问题。
(1)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部党组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方案进行梳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进行补充完善,力求联系工作更紧密、采取措施更具体。一是印发了《关于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学习贯彻实效的通知》,从健全完善学习机制、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等方面提出要求。二是继续开展专题学习。结合“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专题活动,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巡视整改要求,认真开展学习研讨,继续组织好各类专题讲座。三是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印发《关于在部直属机关开展党建工作专项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各直属党组织对抓好理论武装等情况进行自查整改。
(2)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工作部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作为经常性学习教育内容,牢记党的宗旨,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二是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部中心工作,每年将科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严格落实。三是部党组要求各直属党组织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规章制度,在解决实际问题、发挥组织作用、锻造合格党员上下功夫。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印发通知,在组织各直属党组织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等情况进行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进行专项督查。
(3)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部党组切实增强“两个维护”意识,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部直属机关开展党建工作自查整改,要求各直属党组织对“两个维护”执行落实情况开展集中自查,并进行专项督查。
(4)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的学习贯彻情况进行认真梳理,修订完善有关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具体要求。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集体学习讨论,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压实责任,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到实处。
2.关于“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温差’”的问题。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部党组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刻反思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切实提高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采取以下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切实加强学习。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个尊重、五个统筹”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我部开展的“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专题活动的重要内容,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个尊重、五个统筹”的重要讲话作为干部培训教育的必修课,正在组织编写新时代市长培训教材并开发系列课程。2018年9月13日,王蒙徽同志以“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提升城市品质的思考”为题作专题讲课,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个尊重、五个统筹”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在《意见》中要求,认真总结分析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推进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重点任务落实,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将具体工作整合为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特色风貌塑造、建筑工程质量提升、住房等5个方面重点任务,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增强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意见》中明确,建立健全统筹推进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重点任务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四是细化落实各项措施。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根据《意见》要求,研究制定具体落实办法。
(2)加强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培训力度。一是梳理办班情况查找问题,发现部业务工作培训班内容与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结合不紧密,没有设置专门的培训课程,反映出在思想上对宣传贯彻工作重视不够,围绕中心开展教育培训意识不强。二是加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贯彻力度。从2018年8月开始,在审核部机关、直属单位培训通知中,对政策类培训班要求办班单位必须将宣传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我部中心工作作为必修内容,安排相应的教学课程。三是制定了关于强化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贯彻培训工作要则,提出保证重点宣传贯彻项目纳入培训计划、支持部属单位和有关学协会开展重点培训、推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进课堂、加强宣传贯彻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等工作措施。四是启动领导干部专题培训教材的组织编制。指导全国市长研修学院编写新时代市长培训教材,目前已完成编写方案,组建了市长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同时将进一步调整办班管理方式,根据办班主体和培训内容实行分类管理。部机关和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主要承担宣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及我部重点工作的培训项目,实行计划管理,保证经费安排。
(3)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大分类调控、精准施策力度,加快推进住房制度建设。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关于住房和房地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学者组成专题调研组进行系统调研,总结地方好的做法,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加快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推进形成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坚持因城施策,促进供求平衡,合理引导预期,整治市场秩序,坚决遏制投机炒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4)积极稳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针对机构整合、综合执法、数字城管3项任务,逐一梳理情况,开展实地调研,深入剖析原因,形成报告。研究形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初稿。起草了加快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初稿。
(5)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加快研究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制度,明确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目标、任务、方式和配套政策。指导有关城市深化共有产权住房试点,调研总结了10个已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城市的做法经验,对全国30多个大中城市公租房保障情况作了摸底调查,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各地加快解决新市民住有所居问题。
(6)着力解决城市建设中的顽疾。一是着力加强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工作。督促北京市抓好城市体检评估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二是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指导地方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推进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三是系统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研究提出了综合解决城市内涝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总结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经验。四是推动解决垃圾围城问题。部署各地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一步排查,建立县级工作台账,编制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到2020年的整治计划安排,优先对重点区域开展整治。部署处理能力不足的城市和县城加快补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短板工作,加大力度推进设施建设。
(7)着力解决“马路拉链”问题。梳理了近3年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进展及成效、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基本思路。正在认真总结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的经验教训,研究提出治理“马路拉链”问题的综合措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地下管线管理立法。
3.关于“对党的全面领导不够坚强有力”的问题。
(1)切实增强部党组把关定向的本领。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总结推广各地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好做法好经验,推进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意见,确定了党的建设、住房工作、城乡建设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法规标准、队伍建设等调查研究重点,提高调查研究实效。坚持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了解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统筹协调,把新发展理念落实到工作全过程。
(2)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机制。认真研究确定年度调研重点,通过深入调研及时发现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地方经验,切实增强决策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修订完善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和要求。落实每项重点工作由一位部领导负责、一个司局牵头、有关司局配合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3)认真解决保障房“空置”问题。向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印发通知,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专人负责,督促市县对未分配的公租房项目建立台账,立行立改。召开部分省(区)公租房“空置”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对公租房“空置”问题较为突出的省份进行重点部署。建立周报制度,密切跟踪各地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对公租房分配进展慢的省份进行实地督查。下一步,我部将继续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快公租房竣工和分配,让更多困难群众尽早享受到公租房保障,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4)积极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一是全面清理证明事项。印发《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已于2018年9月28日发布。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涉及我部的3部部门规章和3项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其中2部部门规章和3项规范性文件已完成相关工作并正式公布,此次修订明确将施工许可办理时间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等。三是完善资质审批机制。召开了企业资质电子化网上申报审批座谈会,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统一实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审批电子化。
针对“招投标环节违法违规问题突出”问题,一是积极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投标试点,研究起草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开展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的通知和试点方案。二是完善招投标监管制度。修订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三是加大查处力度,畅通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渠道。
针对“工程建设标准不规范”问题,一是认真分析研究和查找工程建设标准不规范存在的问题。二是为规范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工作,起草了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编制及实施监督项目管理办法初稿,明确编制任务确定、承担单位选择、预算经费安排、项目实施验收各环节要求。三是加强顶层设计,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管理长效机制。起草了构建国际化工程建设规范标准体系框架。加大改革力度,启动了40项全文强制工程规范研编。四是加强标准编制管理,明确了责任分工。
针对“资质审批不统一”问题,一是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对部负责审批的资质审批事项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梳理,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研究提出减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意见。二是统一资质审批流程。对我部负责审批的资质审批事项的程序、流程和环节进行了梳理,并对申请受理、专家审查、公示公告等重点环节进行了研究分析。下一步,研究提出进一步统一资质审批流程的意见,明确资质审批的环节和要求,加强内部监管,规范审批程序。
(5)不断加强民生领域对外宣传工作。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等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发布权威信息,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通过中央媒体主动发声,强调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连续公布两批各地查处的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集中采访报道有关地方棚改典型经验;在光明日报等媒体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权威解读。
4.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坚定,政绩观有偏差”的问题。
(1)坚决纠正房地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在30个重点城市先行部署,重点打击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行为。排查化解购房矛盾纠纷,集中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了两批各地查处的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完善房地产市场管理基础性制度。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的指导意见》《物业服务导则》,正在修改完善,抓紧印发。
(2)认真解决城管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城市管理执法中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查找原因,形成了分析报告。印发了《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从执法纪律等方面作出统一规定。深入开展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宣传先进经验和事迹,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新增培训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处级干部178人。
(3)积极稳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召开了全国装配式建筑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地区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介绍,交流工作经验,部署下一步工作。针对当前砂石混凝土等建材大幅涨价,以及海砂乱象治理,已委托相关单位开展推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筑业现代化的可行性研究。对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进行调研评估,评估方案已着手起草,通过评估,研究当前装配式建筑发展现状,分析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启动编制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指南,梳理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成熟适用、安全可靠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并加大推广应用。委托相关单位就适合我国国情的木结构建筑技术开展研究,提出我国木结构建筑的发展对策,促进我国木结构建筑健康发展。
(4)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检查指导。结合2017年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评估检查,研究起草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列入濒危和撤销称号的标准。提出了下一阶段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思路和重点政策措施。
(5)进一步加强房价统计工作。与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做好房价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统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高度重视房价统计工作,规范和加强网签备案制度,及时准确报送网签数据,确保网签数据真实可靠,严把房价数据质量审核关,严肃查处房价统计违法行为。
(二)关于“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不严不实,虚化弱化的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关于“选人用人问题突出,个别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1)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一是严格执行规定。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按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二是完善制度规定。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要求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上轮巡视以来制定的选人用人方面规程进行梳理,年底前完成修订完善工作,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三是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健全和规范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严格履行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执行“四必”,确保每个环节规范操作。四是加强对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明确要求健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严把选拔任用程序,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2)坚决防止“带病提拔”问题发生。一是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上次巡视后因违纪违法受处理的局级干部和首次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提拔任职之前的干部进行核实确认。对首次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提拔任职之前的干部的选拔任用程序进行了重新梳理核实。二是认真执行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研究起草我部相关工作细则,抓紧制定印发。三是强化任前把关。注重在平时考察和了解干部,加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协调联动。对反映的问题深入核实情况,核实结论和处理意见要集体决策,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防止“老好人”“太平官”现象。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理,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3)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一是认真排查有关情况。对2017年存在漏报瞒报情形的干部查核处理情况重新进行了梳理排查。二是探索建立初核校验和合法性验证机制,组织对2018年集中报告个人事项情况开展初核,对领导干部报告的因私出国(境)、家属经商办企业、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事项进行比对校验,对其中存在房产较多、投资额较大情形的干部进行函询和合法性验证。三是建立联审阅签制度。制定规定,从2019年度起,实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须经本单位负责人阅签,并由阅签领导和人事司两级联审制度,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好关口。四是加强政策指导和人员培训。每年组织集中填报培训,并将培训范围扩大到全体填报对象,帮助干部把准政策规定,切实提高纪律规矩意识和如实报告的自觉性。
针对执行干部档案专项审核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做好部属单位干部档案专审情况排查及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对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档案专审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和“回头看”,重点排查“三龄两历一身份”关键信息,特别是工作经历、学习经历、职称经历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严格按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二是组织检查验收。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直属单位干部档案专审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专项排查工作质量、存在问题档案认定情况、专审遗留问题处理、涉嫌造假情形处置等,推动直属单位干部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三是完善审档管档机制。研究制定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管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审核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审核拟调入、拟提拔干部档案。
(4)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兼职问题。一是逐一核查落实违规兼职人员情况。经核实,未经审批所兼职务主要是与工作相关的学术性社团理事和分支机构委员等,均未取酬。二是分类分批进行整改,要求有关人员立即辞去未经审批的兼职,对所有违规兼职干部进行了督促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所有干部均已辞去违规兼任的社团职务。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研究起草干部兼职管理办法,2019年起每年组织1次干部兼职自查工作,直属单位每年向部报告干部兼职情况,加强监管。
2.关于“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发挥不够好,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的问题。
(1)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一是制定相关制度。针对部班子成员调查研究走马观花、浅尝辄止问题,部党组研究制发了文件,要求围绕党的建设、住房工作、城乡建设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法规标准、队伍建设等7个方面重点内容,深入市县、深入行业领域一线扎实开展调研,并明确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提交1篇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有指导意义的高质量调研报告。二是确定调研计划。为推动调查研究取得实效,要求各单位要按照年度工作部署,围绕中心工作,确定调研题目,制定调研计划和工作方案,形成年度重点调研任务计划表,进一步规范调查研究工作,通过调研实践的成果推动科学决策。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部党组将对各单位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开展调查研究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内容,推动调查研究取得实效。
(2)大力整治“文山会海”。梳理评估本年度会议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有关会议安排,可以合并的会议合并召开。进一步完善部机关会议计划管理制度,切实提高会议计划的科学性和执行效果,严控计划外会议。
(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部党组明确,必须严肃处理顶风违纪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中央巡视组指出的下属单位违规投资购买办公楼和借机关食堂改造之机装修接待餐厅问题,反映了部党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还不够强,部党组责成有关单位认真反省,核实查清相关情况,严肃进行处理。
3.关于“官僚主义导致决策质量偏低,形式主义损害政府公信力”的问题。
(1)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新发展理念引领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认真部署开展部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和党的纪检工作自查,继续推进“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专题活动和“讲政治、强作风、提效能”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坚持重大政策集体讨论研究,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
(2)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针对城市危桥改造问题,指导督促尚未完成危桥加固改造任务的地方加快进度。正在对各地城市危桥加固改造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核实。针对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统计数据失真问题,已下发文件要求各省坚持问题导向回头看,认真清理统计台账,围绕农户纸质档案齐全性和相关信息准确性,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查找问题。逐省梳理出档案统计存在问题的失真数据,督促各省对照纸质档案进行核实纠正。针对基础工作薄弱,基本情况不清,对中央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把握不准问题,就新市民住房保障情况,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城市进行深入调研,了解新市民人口、住房状况,以及发展公租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目标和途径等情况。完成了2018年上半年全国城管工作台账填报,目前正在组织审核数据,召开推进会研究部署台账工作,掌握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进展。针对全国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问题,通过梳理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沿革和资金使用情况,完成住房信息系统自查报告,提出了整改措施。
(3)认真做好村镇规划工作。一是赴有关地区开展实地调研,在地方召开7次座谈会,在部内召开2次座谈会,广泛征求管理人员、村民和专家意见,系统梳理出村镇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接10余所大专院校、20余家设计院所,建立了与相关负责同志保持联系的工作机制。二是针对村镇规划不能体现农村风貌和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等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因地制宜推进规划编制、科学确定编制内容、组织多方力量下乡、推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工作机制以及加强基层规划管理力量等要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三是针对编制人员不足、规划建设水平不高等问题,提出了全方位、全行业下乡服务的要求,指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学协会组织动员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设计院等各方力量下乡编规划。印发了《关于开展引导和支持设计下乡工作的通知》。四是针对村民不知晓、不参与规划问题,研究开展村镇规划试点工作。与部分省份协商确定试点村镇,推行政府、村民和设计师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工作方法。五是针对法规不健全的问题,开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订的调研和起草工作,逐步建立符合村镇特点的规划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4)努力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完善工作规则,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责任。
4.关于“党建工作不严肃、不认真”的问题。
(1)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部党组认真对照巡视指出的问题进行自查分析,认真核实,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对没有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的党组织进行约谈。二是认真开展督查。对部分直属党委下属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进行抽查,推动各直属党组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印发通知,组织各单位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进行自查整改。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直属机关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程管理规定(试行)》,对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出具体要求,规范“三会一课”流程和记录,并将“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列入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印发《党支部组织生活日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年终组织各直属党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对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四是明确要求民主生活会、党建述职、年度考核、党员评议会议分别召开,对各直属党组织召开会议情况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并按要求做好各直属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总结和结果通报。为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两次印发通知,进一步细化要求,严格标准,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开出高质量民主生活会。
(2)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一是部党组对照问题进行自查分析,认真梳理党组织书记现状,选准配强党组织书记。二是在部直属机关开展党建工作专项督查,要求各单位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为自查重点,着重检查党组织书记配备、党组织书记“一岗双责”、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和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等情况进行自查整改,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启动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直属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部直属机关党组织书记评议考核工作。
(三)关于“纪律建设偏宽偏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仍有‘盲区’”的问题。
1.关于“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的问题。
(1)努力营造良好健康的政治生态。一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二是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推进干部交流轮岗,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及时调整补充重要领导岗位。三是抓住“关键少数”,重点盯住一把手,健全完善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管理的约束机制。督促各单位规范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议事决策程序,防止独断专行和各自为政,破除“小圈子”。
(2)防范和规避干部配偶子女从业导致的廉政风险。一是开展调查核实。对司局级干部配偶子女在下属单位任职情况进行核查,要求有关司局级干部对配偶子女在下属单位任职情况作出说明,并逐一提醒谈话。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摸排。对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涉及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梳理核查,找出利益冲突环节和廉洁风险点,发现违反任职回避规定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三是健全防范机制。起草防止利益冲突守则,对干部执行公务涉及配偶子女任职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形的,提出回避要求。建立提醒机制,要求领导干部严于律己、公正履职、管好配偶子女。实施书面承诺制,部机关、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有在相关单位任职情形的,要签订承诺书,确保公正履职、廉洁从政。
(3)切实加强退休领导干部管理。全面梳理排查,督促社团特别是有部级领导兼职的社团,依法依规依章程加强规范管理,人事安排和评审工作等严格按照规定和章程办事,程序要公开透明,从制度上防止人为干预。研究起草干部兼职管理办法,明确兼职干部卸任后不得干预社团事务等禁止性规定。
2.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建立健全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工作机制。一是修订《中共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部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健全党组成员专题听取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制度。二是每年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和督促检查。已部署在部直属机关开展党的纪检工作专项自查整改,下一步将开展督查,层层压实责任,及时发现问